工作室章程

作 者 : 日期:2021/1/15 11:34:24 浏 览:

第一章  总则

为规范小学英语导师工作室的工作流程,建立小学英语教学、研究、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,真正服务于小学英语教育,充分发挥工作室在小学英语学科领域的示范与引领作用,特制定本章程。


第二  机构和人员组成

第一条 “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小学英语学科工作室”设在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。

第二条 工作室实行工作室负责人负责制。

第三条 工作室人员由工作室负责人、首席导师、首席顾问、顾问、导师、名师、秘书、学员等组成。

第四条  工作室成员由湖南应用技术学院遴选与聘任,颁发证书。


第三章  权利与义务

第五条  导师享有使用本工作室教学研究资料、设施以及研究成果的权利。

第六条  名师以及学员享有接受导师指导、参加工作室开展的教学教研活动、共享工作室研发与研究成果的权利。

第七条  导师应该承担对工作室名师与学员的常规指导、课题申报与学术论文写作指导、进行学术讲座的义务。

第八条  名师以及学员应该主动接受导师的指导,积极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,积极申报各级各类小学英语研究课题,认真撰写科研论文,主动承担工作室所分配的相关工作任务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。


第四章  附则

第九条  本章程自二零二一年元月一日起生效。

第十条  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湖南应用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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